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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答
关于医用耗材收费的问题
信息分类:专家解答 信息录入: 发布时间:2014-10-31 9:03:13 浏览量:2920次
 

1、如何应对医用材料类产品的收费问题?

做药品的朋友因接触得不多可能不太熟悉,做耗材的朋友在销售过程当中一定遇到过此类棘手的问题,那就是一次性耗材医院如何对患者进行收费?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产品才能顺利进入医院进行销售!
现在整个医药产品行业可以说是举步维艰,药品由于种种政策的限制,已经越来越难做,由于拥有现成的市场网络,丢弃实在是可惜,所以一部分药品从业人员改为向医用材料类产品领域发展。但此领域也存在相当大的难度,那就是对于该类产品医院应如何向患者收取费用?
 
按照以前的做法,是直接可以按照材料费收取的,但是主管部门对医院进行规范管理后,此方法已行不通。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使用要求,需要在国家医疗服务收费目录里有收费编码的,才能向患者收取费用,如无,就无法收费,该产品也就无法在医院内进行销售。此种情况如能向主管部门进行报批获得收费编码也可进行操作,但申报新的收费项目难度非常大,即使通过种种办法能报批下来,也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现在在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产品是不能达到此种条件的。
 
以下办法是目前临床实际操作过程中普遍使用的,可以供大家参考!
打包在相关项目治疗费用中收取。这种操作方式是符合国家政策的,某种材料是做某种治疗之用的,而此种治疗在当地相关收费目录里面有收费编码的,都可按照此种方式操作。目录里面规定无除外内容的,该治疗费包含材料费;目录里面规定有除外内容的,除收治疗费外材料费按进价加收10%收取。
按此种方法执行需要与医院临床科室和医务科进行深入的沟通取得他们的认可方可实行。另外还有一点要注意,就是该项治疗费用的数额要与产品的市场价格相近,方具有可操作性。具体操作流程是临床科室写使用申请--医务科同意按此方法收费--主管院长签字同意--设备科谈价格--进到器械库房--使用科室申领--医生开单--患者缴费后到科室领取使用。
    需要想想办法,办法很重要!
 
2、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武汉市医疗服务价格(参考)
编   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
单位
价             格
说     明
三级
二级
一级
311201020
妇科特殊治疗
包括外阴、阴道、宫颈等疾患
 
每个部位
30
26
23
激光、微波、电熨、冷冻等法分别计价
340100025
冷疗
 
 
每部位
20
18
16
 
430000020
磁热疗法
 
 
二个穴位
25
22
20
 
430000023
穴位贴敷治疗
包括药物调配
药物
每个穴位
15
13
11
 
440000002
隔物灸法
包括隔姜灸、药饼灸、隔盐灸等
 
25
23
20
 
 
项目内涵
诊疗项目操作中用到的各类辅助耗材,凡在项目内涵中已含的不再单独收费。
各诊疗项目操作中穿刺、置管、注射等诊疗以及氧气、器械、低值医用消耗品(如一次性无菌巾、消毒药品、冲洗液、普通导管、注射器、输液器、钠石灰、肝素钠等),依我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打包在项目中一并收费,均不得另行收费。
 
医疗服务项目"除外内容""说明"
医疗服务项目"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未明确规定可以另外收取费用的一次性医用耗材,一律不得在项目价格外,另外收取费用。
为便于医疗机构对特殊器械和特殊材料收费的管理,对《医疗服务价格(试行))》中价格项目“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明确规定可另计费用的医疗仪器和医用特殊物品材料费差率进行明确, 按医疗机构实际进价加规定差价率作价,特殊器械(材)、特殊消耗材料凡单价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按进价加8%;单价在1000至5000元(含5000元)按进价加5%;单价在5000元以上按进价加3%(湖北省标准,各地会有差异)。
 
诊疗中所需的特殊医用消耗材料(如特殊穿刺针、消融电极、特殊导丝、导管、支架、球囊、特殊缝线、特殊缝针、钛夹、扩张器等)、药品、化学粒子均为除外内容。凡在项目内涵中已含的不再单独收费。
手术中所需的特殊医用消耗材料(如医用生物胶、组织器官移植保存液、麻醉吸附器(仅限于吸入或吸静复合全麻)、一次性气管插管套件、透明质酸钠凝胶、可吸收止血材料、一次性冲洗吸引器、永磁速愈贴、特殊穿刺针、特殊导丝、导管、支架、球囊、特殊缝线、钛夹、钛钉、钛板、扩张器、吻合器、缝合器、套扎器、固定器等)、特殊药品、组织器官移植供体、人工植入材料等均为除外内容,凡在项目内涵中已含的不再单独收费。
 
医疗服务项目"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明确规定可以另外收取费用的一次性医用耗材价格必须事先报同级物价部门备案。备案时需提供备案表和进货发票,其中备案表纸制版二份、电子版一份,进货发票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收费。医疗机构在使用一次性医用耗材时应当将价格、使用数量等情况告知患者或其家属,未经确认不得收费。
 
《医疗服务价格》是各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最高政府指导价。分为:三级、二级、一级,各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级别应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依据,按规定级别对应进行收费。对发证机关尚未核定级别的医疗机构应向市价格、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确定具体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等级。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开展的卫生服务项目,按一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执行。各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医疗服务技术水平,在不超过《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对应级别价格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可以下调,下调幅度不限,并报市价格、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3、医疗耗材操作优势:
1、属于治疗费,可提高医疗机构的诊疗费比例,对诊疗机构有利;
2、上述治疗费都属于医保或新农合甲类,可报销;
3、给医疗机构增加了特色疗法,可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收入,医疗机构乐于接受。
4、进院扣率高,运做空间大,湖北省规定耗材医疗机构只能加成8%。
5、覆盖面广,覆盖医疗机构主要业务科室,妇科、儿科、内科、中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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